桃創盃全國調酒大賽

Posted by 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 on 清晨6:10

桃創盃全國調酒大賽

第三屆桃創盃全國調酒大賽桃創盃全國調酒大賽,於民國101年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與桃創技術學院合作辦理競賽,廣受歡迎。於每年11月在桃園與創新技術學院共同主辦。

組別有高中職傳統潛力組(一年級)高中職傳統二年級組高中職傳統三年級組高中職花式潛力組(一年級)高中職花式二年級組高中職花式三年級組職業大專傳統調酒組職業大專花式調酒組高中職雙人托盤組職業大專雙人托盤組推杯趣味競賽每組報名費一律為200元簡章將於近期公告!



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簡章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主辦單位:桃園創新技術學院、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協辦單位:中壢市公所、國際獅子會300G2承辦單位:桃園創新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

壹、活動宗旨:

強化飲料調製的技能、提升飲酒的文化、推廣財政部優質酒品認證制度,推動地方優質酒產業發展,以促進觀光活動、產學合作及國際交流。

貳、活動目的

1.配合中央政府施政目標,為六大新興產業(生物科技、綠色能源、精緻農業、觀光旅遊、醫療照護、文化創意)及十大重點服務業(美食國際化、國際醫療、音樂及數位內容、華文電子商務、國際物流、會展、都市更新、Wimax、高等教育輸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儲備專業人才。

2.推廣財政部優質酒品認證制度,有效輔導桃園縣轄優質酒品認證業者,提升民眾酒品正確消費觀念。

3.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與民間製酒業者提升酒業文化,提昇桃園縣酒品知名度,使桃園縣製酒產業更加蓬勃發展。

4.加強民眾對於菸酒管理法令及優質酒品之認識。

5.促進高中職校餐旅科校際師生的互動與技藝交流。

6.藉由飲料調製競賽活動提高學生學習成就及興趣。

7.透過參與競賽方式讓高中職校餐旅科師生,可以提升飲料調製的技能與專業知識。

8.透過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提供高中職校餐旅科老師國內外飲料相關產業的發展。

9.促進國內外飲料相關產業的發展。 

參、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3116日(星期四)09:0018:00


肆、競賽地點:桃園創新技術學院(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山東路三段414)


伍、參賽對象:


全國各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在校學生。

陸、比賽組別:

一、傳統調酒比賽---高中職組

1.最佳潛力組(限高中職一年級)

2.高中職二年級組3.高中職三年級組

二、花式調酒比賽---高中職組

1.最佳潛力組(限高中職一年級)

2.高中職二年級組

3.高中職三年級組

三、傳統調酒比賽---大專組(不分年級)

四、花式調酒比賽---大專組(不分年級)

五、托盤比賽---大專組(不分年級)

六、托盤比賽---高中職組(不分年級)

七、推杯趣味競賽(不分組)





柒、比賽規則請參閱附件二~附件五(8~21)之各競賽組別說明捌、獎勵方式(若每組報名人數不足,則大會有權利決定獎項數量)


一、傳統調酒比賽---高中職組


1.最佳潛力組(限高中職一年級)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2.高中職二年級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3.高中職三年級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花式調酒比賽---高中職組

1.最佳潛力組(限高中職一年級)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2.高中職二年級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3.高中職三年級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三、傳統調酒比賽---大專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四、花式調酒比賽---大專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五、托盤比賽---大專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六、托盤比賽---高中職組

冠軍1名:獎金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3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七、推杯趣味競賽

冠軍1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亞軍1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季軍1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玖、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1025(星期六)止。

拾、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各組報名網址如下:

A.    職業大專托盤組(請點我)
B.    高中職托盤組 (請點我)
C.    職業大專花式組(請點我)
D.    職業大專傳統組(請點我)
E.    高中職傳統三年級組(請點我)
F.    高中職傳統二年級組(請點我)
G.    高中職傳統潛力(一年級) (請點我)
H.    高中職花式三年級組(請點我)
I.    高中職花式二年級組(請點我)
J.    高中職花式潛力(一年級)(請點我)
K.    推杯趣味競賽(個人組) (請點我)

2.  進行線上報名後,須將報名總表報名費一併寄至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地址800高雄市林森一路1632樓之5),才算報名成功。
3.      報名情形或有更正事項,可於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http://rocbartenders.blogspot.tw/查詢。拾壹、報名費用:報名費一律為新台幣200元整。
拾貳、注意事項:
1.  請選手攜帶(1)具照片之官方證件,(2)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或相關足以確認學生年級之學校證明),以利查核資料。
2.  參賽者不可冒用他人或代替他人參賽,如有不實資料與不正確情形發生,一經查獲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並追還獎金、獎盃及獎狀。
3.  參賽選手獲得佳作(含)以上成績,在甄試桃園創新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時列為加分事項;甄試其他學校時依其規定。
4.  若有其餘相關比賽問題,請上網至(1)桃園創新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http://web.tiit.edu.tw/dhm/index.html查詢或電03-43610709662(2)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http://rocbartenders.blogspot.tw/查詢或電07-2518976


附件一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報名總表




學校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組別
人數
組別
人數
高中職花式潛力組(一年級)
    
高中職傳統潛力組(一年級)
高中職花式二年級組
 
高中職傳統二年級組
高中職花式三年級組
高中職傳統三年級組
職業大專花式組
職業大專傳統組
高中職托盤組
職業大專托盤組
推杯趣味競賽


務必填寫後連同報名費一併寄至協會,謝謝!備註:選手請於8:30~9:00至本校綜合大樓1樓完成報到手續。 
學生餐盒代訂 每個70
學校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便當數量
葷食
                 
素食
                 
實收費用

收據
£需要。抬頭:
£不需要
備註:


附件二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職業大專傳統組(Fancy)


競賽說明


一、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樓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
競賽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競賽時間:2014116() 9:00開幕(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二、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體育館2),準備裝飾物切割(切割區、清洗區及領杯區位於體育館外),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切割區準備。
2.      每位競賽時間為5分鐘。

3.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計時。
4.      競賽結束:每位選手於競賽時間內完成調製(競賽時間一到即應停止動作)
5.      比賽後的材料器具由工作人員協助裝箱放至「下場區」。 

三、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著標準服裝,必須事先冰鎮雪克杯。
4.      比賽基酒限定使用五湖村伏特加【請選手自備】。
5.      比賽香甜酒不限【請選手自備】。
6.      比賽糖漿不限【請選手自備】。
7.      配方需融入台灣在地出產新鮮水果。
8.      杯子將於口感評分完畢後送至領杯區,請憑選手證領回,大會不負保管責任。
9.      選手須調製3杯小杯供口感評審評分,1杯成品作展示用(除「發現桃花園」外,杯子容量不限)
10.    成品不限餐前、餐後或長飲型飲料。
11.    基酒每杯量最少不得少於3cl
12.    本賽事比照國際調酒比賽規範,如須Shake時必須使用Boston ShakerBoston ShakerMixing Glass須自備。
13.    報名表之配方材料請寫中文全名及廠牌,以利審核(參考報名表)
14.    裝飾品只可使用水果或蔬菜(請註明名稱)及薄荷葉,且務必完整帶入,切割時間5分鐘(只切一個),需評切割裝飾品分數。
15.  不得使用人造或染色食物。
16.  每杯酒的材料(含酒精和非酒精成分)不得多於7種,包括少許、適量、滴在內。
17.  不得使用各自調合之果汁及調配料、不可使用熱的材料及冰淇淋調配。
18.  調配料如果汁、糖水、茶、咖啡等必須裝入沒有標籤的空瓶內(或以公杯盛裝);自製的原料或將若干成分混合權充為一種原料者,將不准使用。
19.  比賽器具一律由參賽者自備,包含杯子、吸管、調酒棒、刀子、砧板、酒嘴、瓶頸…等。
20.  裝飾物如劍叉、調酒棒恕不退還。
21.  容量標準最少為0.5cl(例如:柳橙汁2.5cl,不可填寫2.82.4cl),低於0.5cl則寫少許、dash…等。
22.  任何具爭議的成份和裝飾品請先洽詢本會,必須核准才可使用。
23.比賽當中不得使用火為工具及有脫衣之動作。
24.  不得在指定產品之瓶身上貼上自製電腦打字標籤、手寫標籤或影響辨識指定產品之行為。
25.  可使用彩色雪克杯,但禁貼膠帶及相關防滑物品,但有底外杯下可貼膠帶以防掉落。
26.  本會倒冰桶為桌上型冰桶。
27.  傳統調酒組得獎者總分若相同時,口感之得分高者為優勝。
28.  選手依編號順序上場,上場時間及人數依實際賽程而定,每位選手必須帶自己的器具及裝飾物。
29.  本會有權拒絕參賽者的配方、調製方法和雞尾酒名稱(請勿取不當或不雅的酒名),若配方有問題將不予以通知,因此務必檢查清楚以免被扣分,並請影印一份留底。
30.  其他規定與IBA國際調酒比賽相同。 

四、評分項目

1.      創造性:名稱、材料、份量、裝飾、外觀造型、獨創性等。
2.      專業性:專業知識、態度、儀容。
3.      技術性:調配技巧、時間控制、成品製作過程。
4.      安全性:表演時的安全性。

 五、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大會裁判審核權、決定權不接受其它評議,大會有權使用各選手之創作作品為教學用途,各選手並應提供原始創作,切勿抄襲,且創作權屬選手及大會所有。
3.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並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4.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5.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6.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7.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8.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附件三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職業大專花式組(Fancy)


競賽說明


一、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樓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
競賽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競賽時間:2014116() 9:00開幕(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二、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體育館2),準備裝飾物切割(切割區、清洗區及領杯區位於體育館後方),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切割區準備。
2.      每位競賽時間為5分鐘。
3.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計時。
4.      競賽結束:每位選手於競賽時間內完成調製(競賽時間一到即應停止動作)
5.      比賽後的材料器具由工作人員協助裝箱放至「下場區」。 

三、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
4.      5分鐘指定曲為第19屆金爵獎音樂,由大會提供。
5.      比賽基酒限定使用五湖村伏特加【請選手自備】。
6.      比賽香甜酒指定不限【請選手自備】。
7.      比賽糖漿不限定【請選手自備】。
8.      杯子將於口感評分完畢後送至領杯區,請憑選手證領回,大會不負保管責任。
9.      選手須調製3杯小杯供口感評審評分,1杯成品作展示用(除「發現桃花園」外,杯子容量不限)
10.    成品不限餐前、餐後或長飲型飲料。
11.    花式組若有提供指定材料時,空瓶務必自備,於現場倒酒,大會不提供空瓶供選手使用。
12.    基酒每杯量最少不得少於3cl
13.    花式選手比賽時不得使用空瓶,瓶中最少需3cl(30c.c.)之材料。
14.    花式組材料倒入前須先丟再倒入。
15.    本賽事比照國際調酒比賽規範,如須Shake時必須使用Boston ShakerBoston ShakerMixing Glass須自備。
16.     報名表之配方材料請寫中文全名及廠牌,以利審核(參考報名表)
17.    裝飾品只可使用水果或蔬菜(請註明名稱)及薄荷葉,且務必完整帶入,切割時間5分鐘(只切一個),需評切割裝飾品分數。
18.    不得使用人造或染色食物。
19.    每杯酒的材料(含酒精和非酒精成分)不得多於7種,包括少許、適量、滴在內。
20.   不得使用各自調合之果汁及調配料、不可使用熱的材料及冰淇淋調配。
21.   調配料如果汁、糖水、茶、咖啡等必須裝入沒有標籤的空瓶內。
22.   比賽器具一律由參賽者自備,包含杯子、吸管、調酒棒、刀子、砧板、酒嘴、瓶頸…等。
23.   裝飾物如劍叉、調酒棒恕不退還。
24.   容量標準最少為0.5cl(例如:柳橙汁2.5cl,不可填寫2.82.4cl),低於0.5cl則寫少許、dash…等。
25.   任何具爭議的成份和裝飾品請先洽詢本會,必須核准才可使用。
26.   選手調配雞尾酒時間超過5分鐘及不到450秒者將予以扣分。
27.   比賽當中不得使用火為工具及有脫衣之動作。
28.   不得在指定產品之瓶身上貼上自製電腦打字標籤、手寫標籤或影響辨識指定產品之行為。
29.   可使用彩色雪克杯,但禁貼膠帶及相關防滑物品,但有底外杯下可貼膠帶以防掉落。
30.   本會倒冰桶為桌上型冰桶。
31.   花式調酒組得獎者總分若相同時,技能之得分高者為優勝。
32.   選手依編號順序上場,上場時間及人數依實際賽程而定,每位選手必須帶自己的器具及裝飾物。
33.   本會有權拒絕參賽者的配方、調製方法和雞尾酒名稱(請勿取不當或不雅的酒名),若配方有問題將不予以通知,因此務必檢查清楚以免被扣分,並請影印一份留底。
34.   其他規定與IBA國際調酒比賽相同。 

四、評分項目

1.  創造性:名稱、材料、份量、裝飾、外觀造型、獨創性等。
2.  專業性:專業知識、態度、儀容。
3.  技術性:調配技巧、時間控制、成品製作過程。
4.  安全性:表演時的安全性。

五、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大會裁判審核權、決定權不接受其它評議,大會有權使用各選手之創作作品為教學用途,各選手並應提供原始創作,切勿抄襲,且創作權屬選手及大會所有。
3.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並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4.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5.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6.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7.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8.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附件四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高中職花式組競賽說明


一、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樓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
競賽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競賽時間:2014116() 9:00開幕(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二、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體育館2),準備裝飾物切割(切割區、清洗區及領杯區位於體育館後方),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切割區準備。
2.      每位競賽時間為5分鐘(一年級組為4分鐘)
3.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計時。
4.      競賽結束:每位選手於競賽時間內完成調製(競賽時間一到即應停止動作)
5.      比賽後的材料器具由工作人員協助裝箱放至「下場區」。 

三、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
4.      5分鐘指定曲為第19屆金爵獎音樂,由大會提供。
5.      比賽指定產品為Perrier沛綠雅氣泡水檸檬口味330ML玻璃瓶【請選手自備】。
6.      比賽糖漿不限定【請選手自備】。
7.      本組為無酒精比賽。
8.      杯子將於口感評分完畢後送至領杯區,請憑選手證領回,大會不負保管責任。
9.      選手須調製3杯小杯供口感評審評分,1杯成品作展示用(除「發現桃花園」外,杯子容量不限)
10.    成品不限餐前、餐後或長飲型飲料。
11.    花式組若有提供指定材料時,空瓶務必自備,於現場倒酒,大會不提供空瓶供選手使用。
12.    基酒每杯量最少不得少於3cl
13.    花式選手比賽時不得使用空瓶,瓶中最少需3cl(30c.c.)之材料。
14.    花式組材料倒入前須先丟再倒入。
15.    本賽事比照國際調酒比賽規範,如須Shake時必須使用Boston ShakerBoston ShakerMixing Glass須自備。
16.    報名表之配方材料請寫中文全名及廠牌,以利審核(參考報名表)
17.    裝飾品只可使用水果或蔬菜(請註明名稱)及薄荷葉,且務必完整帶入,切割時間5分鐘(只切一個),需評切割裝飾品分數。
18.    不得使用人造或染色食物。
19.    每杯酒的材料(含酒精和非酒精成分)不得多於7種,包括少許、適量、滴在內。
20.    不得使用各自調合之果汁及調配料、不可使用熱的材料及冰淇淋調配。
21.    調配料如果汁、糖水、茶、咖啡等必須裝入沒有標籤的空瓶內。
22.    比賽器具一律由參賽者自備,包含杯子、吸管、調酒棒、刀子、砧板、酒嘴、瓶頸…等。
23.    裝飾物如劍叉、調酒棒恕不退還。
24.    容量標準最少為0.5cl(例如:柳橙汁2.5cl,不可填寫2.82.4cl),低於0.5cl則寫少許、dash…等。
25.    任何具爭議的成份和裝飾品請先洽詢本會,必須核准才可使用。
26.    選手調配雞尾酒時間超過5分鐘及不到450秒者將予以扣分。
27.    比賽當中不得使用火為工具及有脫衣之動作。
28.    不得在指定產品之瓶身上貼上自製電腦打字標籤、手寫標籤或影響辨識指定產品之行為。
29.    可使用彩色雪克杯,但禁貼膠帶及相關防滑物品,但有底外杯下可貼膠帶以防掉落。
30.    本會倒冰桶為桌上型冰桶。
31.    花式調酒組得獎者總分若相同時,技能之得分高者為優勝。
32.    選手依編號順序上場,上場時間及人數依實際賽程而定,每位選手必須帶自己的器具及裝飾物。
33.    本會有權拒絕參賽者的配方、調製方法和雞尾酒名稱(請勿取不當或不雅的酒名),若配方有問題將不予以通知,因此務必檢查清楚以免被扣分,並請影印一份留底。
34.    其他規定與IBA國際調酒比賽相同      
35.    高中職一年級指定酒為「發現桃花園」。


雞尾酒名稱Drink Name
發現桃花園
雞尾酒配方Recipe(單杯量)
成份Ingredients
容量Capacity(ml)
廠牌Brand Name
1勞倫多紅葡萄酒
45
笠宇國際酒業
2黑醋栗香甜酒
20
De Kuyper
3西瓜糖漿
20
Monin
4檸檬汁
10
Fresh
5柳橙汁
60
美粒果
調製過程Method
將成份1234依序倒入Boston Shaker搖盪後,倒入已加冰塊之可林杯,再加入成份5至杯子八分滿(不須攪拌),在杯口掛上裝飾物後插入吸管後完成。
裝飾物Garnish
檸檬片Lemon Slice
杯器皿Glassware
可林杯Collins Glass

四、評分項目

1.      創造性:名稱、材料、份量、裝飾、外觀造型、獨創性等。
2.      專業性:專業知識、態度、儀容。
3.      技術性:調配技巧、時間控制、成品製作過程。
4.      安全性:表演時的安全性。 

五、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大會裁判審核權、決定權不接受其它評議,大會有權使用各選手之創作作品為教學用途,各選手並應提供原始創作,切勿抄襲,且創作權屬選手及大會所有。
3.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並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4.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5.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6.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7.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8.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附件五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高中職傳統組競賽說明



一、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樓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
競賽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競賽時間:2014116() 9:00開幕(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二、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體育館2),準備裝飾物切割(切割區、清洗區及領杯區位於體育館外),於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切割區準備。
2.    每位競賽時間為5分鐘。

3.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計時。
4.    競賽結束:每位選手於競賽時間內完成調製(競賽時間一到即應停止動作)
5.    比賽後的材料器具由工作人員協助裝箱放至「下場區」。 

三、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著標準服裝,必須事先冰鎮雪克杯。
4.      比賽指定產品為Perrier沛綠雅氣泡水檸檬口味330ML玻璃瓶【請選手自備】。
5.      比賽糖漿不限【請選手自備】。
6.      本組為無酒精比賽。
7.      配方需融入台灣在地出產新鮮水果。
8.      杯子將於口感評分完畢後送至領杯區,請憑選手證領回,大會不負保管責任。
9.      選手須調製3杯小杯供口感評審評分,1杯成品作展示用(除「發現桃花園」外,杯子容量不限)
10.    成品不限餐前、餐後或長飲型飲料。
11.    基酒每杯量最少不得少於3cl
12.    本賽事比照國際調酒比賽規範,如須Shake時必須使用Boston ShakerBoston ShakerMixing Glass須自備。
13.    報名表之配方材料請寫中文全名及廠牌,以利審核(參考報名表)
14.    裝飾品只可使用水果或蔬菜(請註明名稱)及薄荷葉,且務必完整帶入,切割時間5分鐘(只切一個),需評切割裝飾品分數。
15.    不得使用人造或染色食物。
16.    每杯酒的材料(含酒精和非酒精成分)不得多於7種,包括少許、適量、滴在內。
17.    不得使用各自調合之果汁及調配料、不可使用熱的材料及冰淇淋調配。
18.    調配料如果汁、糖水、茶、咖啡等必須裝入沒有標籤的空瓶內(或以公杯盛裝);自製的原料或將若干成分混合權充為一種原料者,將不准使用。
19.    比賽器具一律由參賽者自備,包含杯子、吸管、調酒棒、刀子、砧板、酒嘴、瓶頸…等。
20.    裝飾物如劍叉、調酒棒恕不退還。
21.    容量標準最少為0.5cl(例如:柳橙汁2.5cl,不可填寫2.82.4cl),低於0.5cl則寫少許、dash…等。
22.    任何具爭議的成份和裝飾品請先洽詢本會,必須核准才可使用。
23.    比賽當中不得使用火為工具及有脫衣之動作。
24.    不得在指定產品之瓶身上貼上自製電腦打字標籤、手寫標籤或影響辨識指定產品之行為。
25.    可使用彩色雪克杯,但禁貼膠帶及相關防滑物品,但有底外杯下可貼膠帶以防掉落。
26.    本會倒冰桶為桌上型冰桶。
27.    傳統調酒組得獎者總分若相同時,口感之得分高者為優勝。
28.    選手依編號順序上場,上場時間及人數依實際賽程而定,每位選手必須帶自己的器具及裝飾物。
29.    本會有權拒絕參賽者的配方、調製方法和雞尾酒名稱(請勿取不當或不雅的酒名),若配方有問題將不予以通知,因此務必檢查清楚以免被扣分,並請影印一份留底。
30.    其他規定與IBA國際調酒比賽相同。 
31.    高中職一年級指定酒為「發現桃花園」,本配方所有成分請選手自備。配方將隨後補上


雞尾酒名稱Drink Name
發現桃花園
雞尾酒配方Recipe(單杯量)
成份Ingredients
容量Capacity(ml)
廠牌Brand Name
1勞倫多紅葡萄酒
45
笠宇國際酒業
2黑醋栗香甜酒
20
De Kuyper
3西瓜糖漿
20
Monin
4檸檬汁
10
Fresh
5柳橙汁
60
美粒果
調製過程Method
將成份1234依序倒入Boston Shaker搖盪後,倒入已加冰塊之可林杯,再加入成份5至杯子八分滿(不須攪拌),在杯口掛上裝飾物後插入吸管後完成。
裝飾物Garnish
檸檬片Lemon Slice
杯器皿Glassware
可林杯Collins Glass


四、評分項目

1.      創造性:名稱、材料、份量、裝飾、外觀造型、獨創性等。
2.      專業性:專業知識、態度、儀容。
3.      技術性:調配技巧、時間控制、成品製作過程。
4.      安全性:表演時的安全性。 

五、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大會裁判審核權、決定權不接受其它評議,大會有權使用各選手之創作作品為教學用途,各選手並應提供原始創作,切勿抄襲,且創作權屬選手及大會所有。
3.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4.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5.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6.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7.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8.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附件六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托盤比賽競賽說明


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競賽地點:綜合大樓4(中庭)
競賽時間:2014116() 10:00開始。(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最遲請於比賽時間前15分鐘至比賽場地準備
2.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計時。
3.      競賽結束:每組2位選手全部完成托盤托物接力始為結束。

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
4.      每組須有2位選手,不限男女,但選手不得重複(意即每位選手僅限參加一組),限同校但不限同科系。
5.      每組不限男女同組配對接力競賽。不論兩男或兩女,皆須一人著裙裝高跟鞋,另一人著長褲平底鞋。
6.      比賽時該組選手必須全部到齊,否則以棄權論。
7.      限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物品進行競賽。 

四、競賽規則說明()競賽通則



競賽組別
基本要求
標準組
備註
服裝、儀容要求
依國家檢定標準(並佩掛服務巾)
服務巾請自備
托盤要求
腰托(示意圖)
托盤由大會提供
姿勢要求
掌心及手指托持托盤
行進時身體保持平穩,不可有雙手端盤情形
行進時抬頭挺胸
比賽時不可脫鞋
距離
13公尺


()托盤規格及品項


托盤規格
直徑35cm圓托盤(直徑36±1 cm,止滑)
托盤品項
A1.高腳水杯2(10 - 12 oz)
A2.Perrier天然氣泡礦泉水(750ml玻璃)1
B1.酒杯2
B2.勞倫多紅葡萄酒1

()競賽場地示意圖

 


()競賽流程

1.      選手AB分別於其預備區待命。
2.      先將服務巾定位於下手臂。
3.      聞計時開始口令後選手A將工作服務檯A桌面上的水杯斟至8分滿。
4.      托盤上手後將水杯以及Perrier置放於托盤中前進。
5.      分別替客1及客2服務(上水杯)
6.      A選手服務完成後走至工作服務檯B並將托盤上所有物品(含托盤)放回工作服務檯B桌面上的指定位置後按下叫人鈴,再由B選手接力。
7.      選手B將工作服務檯B桌面上的酒杯斟至3分滿。
8.      選手B將托盤上手後將酒杯以及紅葡萄酒瓶置放於托盤中前進。
9.      按正常服務程序再分別替客1及客2服務葡萄酒並返回工作服務檯A
10.    選手B最後需將托盤上所有物品(含托盤)放回工作服務檯B桌面上的指定位置後,按下叫人鈴才停止計時。

 ()評分項目及所佔配分比例:

1.      服裝及儀態10%
2.      安全與衛生10%
3.      托盤姿勢及平穩度30%
4.      服務流程30%
5.      完成時間20%

() 評分要點:

◎  服裝及儀態

1.      身上有濃烈味道 (含過濃香水)、女生妝容太過濃豔
2.      配件未符合規定(ex:配戴戒指、手鍊、佛珠等)
3.      雙手十指未保持清潔,指甲長度超出指肉
4.      頭髮未定型(整齊短髮不過肩,或盤整成髻之長髮)
5.      服裝不整潔、未著全黑包鞋、衣服釦子扣錯或漏扣

◎托盤姿勢及平穩度

1.      行進時身體晃動歪斜、動作僵硬不自然、儀態不端正
2.      行進時未隨時保持笑容,臉部嚴肅僵硬
3.      托物於行進間掉落托盤或地面
4.      行進間用其他身體部位(手、胸、腰)支撐、扶托盤或餐具
5.      行進間餐具碰撞聲音(噪音)過大
6.      與桌椅發生碰撞

◎安全與衛生

1.      取杯具時手碰觸杯緣
2.      備品過程中未能保持安靜
3.      備餐過程餐具、物品掉落地面
4.      未維持出餐桌面整齊清潔或違反衛生相關事項(:觸摸頭髮臉部等)
5.      托盤或撤餐區桌面殘留水漬,未保持乾淨
6.      餐具歸位不正確、擺放凌亂

◎服務流程

1.      服務時之水量不足或超出容許量
2.      服務時之酒量不足或超出容許量
3.      倒酒水時濺出或滴落於吧檯桌面
4.      上酒水的服務方向錯誤
5.      放置水杯的位置錯誤
6.      放置酒杯的位置錯誤
7.      服務客人的順序錯誤 

六、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並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3.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4.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5.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6.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7.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附件七  第3屆桃創盃全國調酒暨托盤大賽---推杯趣味競賽競賽說明


地點與時間:

報到地點:綜合大樓1(體育館)
報到時間:2014116() 8:30~9:00

競賽地點:籃球場競賽時間:2014116() 13:00開始。(未於規定時間內親自報到之選手視同棄權)


競賽流程

1.      選手報到完畢即至選手休息區,最遲請於比賽時間前15分鐘至比賽場地準備
2.      競賽開始:由大會工作人員宣佈比賽開始,即開始進行競賽。
3.      競賽結束:每位選手完成3次推杯即結束。
4.      比賽取積分最高前三名。全部選手於第一輪比賽結束之後經計算成績,前三名有同分者,則同分選手再進行第二輪競賽,以此類推,直至比出前三名,若積分前3高者皆無同分者,則無需再進行第二輪競賽。
5.      4點補充,例如:第一輪最高分者有1名,次高分者有5名,原最高分者就是冠軍,另由次高分5位選手再行第二輪競賽,視第二輪競賽積分高低再選出亞軍及季軍。若第二輪仍未能分出高下,則由第二輪最高分的選手再進行第三輪競賽,以此類推直至選出亞軍及季軍。 

注意事項

1.      選手應親自辦理報到手續,未親自辦理者,視同棄權。
2.      選手如對比賽規則規章與程序有所疑義,應於比賽前向主審提出,不得於賽後提出異議。
3.      參賽者須服裝整齊。
4.      限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器具進行競賽。

評分項目

1.      每人有3次推杯機會,將杯子推至格子內則算該積分數,掉落桌外則該次機會不予計分。
2.      選手身體任何部位在推出杯子(意即杯子離手)之後皆不得接觸碰撞比賽桌,犯規者奪權,該次不計分。 

五、備註

1.      選手於比賽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提供大會核對身份,違者以棄權論。
2.      競賽當日在必要情況下大會有權修改競賽規則,並由評審長向選手說明。
3.      競賽選手所攜帶之器具與個人財物應自負保管責任。
4.      競賽選手須配掛大會所發之參賽證。
5.      本賽會有錄影及拍照之權利。
6.      競賽現場歡迎選手拍照,但嚴禁錄影。
7.      相關競賽說明若有異動調整,將隨時於本校及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網頁上公告,不另行通知。





Categories: